根据清远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56.5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77亿元,同比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15.49亿元,同比增长3.0%;第三产业增加值29.26亿元,同比下降0.5%。
附注: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我县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55.98亿元。
索引号: | 114418250073232321/2025-0000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7 |
名称: | 关于发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据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27 | |
主题词: |
根据清远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56.5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77亿元,同比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15.49亿元,同比增长3.0%;第三产业增加值29.26亿元,同比下降0.5%。
附注: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我县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55.98亿元。
主办单位: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联系方式:0763-8733772
粤公网安备44182502000001号
粤ICP备07009172号 网站标识码:441825000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