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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825007323187W/2024-0003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7-05
名称: 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水电分类整改县级验收销号名单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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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水电分类整改县级验收销号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5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进步做好我省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1292号)和《广东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小水电分类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2323号)的要求,我县已按要求完成10宗退出类电站的县级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小水电站分类整改县级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反映(受理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童心街10号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7楼农村水利水电与灾害防御股(监督股),电话:0763-8716299,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退出类水电站验收汇总表.pdf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