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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825007323187W/2024-00008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1-22
名称: 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河防洪规划》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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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河防洪规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1-22  浏览次数:-

  一、目的和意义

  连山现状经济发展落后、产业发展程度低、基础设施薄弱,为了实现幸福连山的高质量发展目标,我县需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大力发展经济建设。为适应小三江镇城镇建设需求,连山自然资源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中提出对小三江河东道村~班北河口段(河道桩号XSJ9+589~XSJ9+218)右岸河滩地进行开发利用,并提出岸线调整方案。

  二、起草过程

  我局自《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河防洪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先后经历了前期调查研究、思路框架确定、内容编写完善、部门研讨、专家论证研究等阶段,在2023年9月12日正式形成征求意见稿。2023年9月底形成报审稿。

  三、政策依据

  1.《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防洪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粤水规计函〔2022〕2097 号)

  2.《清远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清水计财函〔2023〕3 号)

  四、主要内容

  根据《防洪规划编制规程》(SL669-2014)第1.0.5条:防洪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本次为适应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总体布局,配合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在充分论述调整岸线带来的防洪不利影响和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编制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河防洪规划》。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9月22日


(联系人:韦光康;联系电话:871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