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连山水利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县水利局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迅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入基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意义,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把握重点学、联系实际学,自觉主动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县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局党组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坚持做到学通弄懂悟透,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局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先后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水管水全过程。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贺雄海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连山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研究部署重大决策事项,推进和研究拟定《连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碧道建设“十四五”规划》《连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水利执法工作领导,局党组对水利违法案件处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推进工作落实;研究制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等。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022年,县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清远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情况,以及落实连山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制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水利规划、改革措施、建设项目、投资安排以及部门预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依照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等制度要求,经由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2.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在编制“十四五”水利发展、农村供水“三同五化”等重大水利规划的重大决策事项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关程序。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确保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1.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再上新台阶。县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积极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构建务实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水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一是规范事前公示,通过政府网及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二是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动告知等规定。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县水利局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双随机检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强化巡查和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水行政检查10件,立案查处违法水事案件1宗,结案1宗,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万元;协助属地镇查扣一批非法洗砂、采砂作业工具、立案查处违法水事案件1宗,结案2宗(其中1宗2021年立案),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0万元。五是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本年度开展汛前、汛后防汛安全检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水库25宗、水电站257宗、河堤21km、水闸3座、山塘2宗,共检查201人次,进一步确保水利行业安全。
2.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目前,县水利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共472 项。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规范县水利局审批事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事项审批时限。根据清远市政审批服务事项改革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并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深化用水报装流程再造,持续提升获得用水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优化行政审批和获得用水的便捷性,水利政务服务和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最大限度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在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本年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19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3.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上新台阶。在防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上下功夫,根据防御新形势重新修编《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气象灾害)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提高灾害防御能力。组建水利工程防汛安全检查组,全面开展备汛防汛检查,及时督促隐患整改。组织开展多次防汛度汛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应急机动能力。全面督促落实全县25宗小(2)型及以上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全县水利工程安全度过“龙舟水”强降雨,未发生重大灾险情。
4.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工作人员31人次深入矿区、石场、在建工程、房地产项目等现场检查,督促业主单位按照“三同时”原则,制定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方案,采取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突出重点的方针,坚持先拦后弃的原则,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完成省水利厅下发扰动图斑对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的核查及水土保持治理面积4平方公里,有效防止大规范水土流失案例发生。
5.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加强巡河履职。我县共设立县、镇、村三级河长126人。截至目前,各级河长认真履行职责,县级河长巡河203次,镇级河长巡河3170次,村级河长巡河3817次,巡河实现全覆盖。河长巡河发现问题266个,整改落实问题256个,问题整改率97.37%。二是做好河道管治工作。今年我县集中开展了两次清理水面漂浮物行动,清理水面漂浮物111.8吨,基本实现河道水域无成片水面漂浮物的目标。开展河道“四乱”问题摸排,发现问题1宗,上级遥感发现6宗,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加强河长制工作考核。以考核为抓手,全面加强各项水利工作,完成市对县、县对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去年市对县的考核中我县取得第4名的成绩。四是继续推进基础性工作,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165.48公里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6.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定期督导连山县德建水库供水工程、县城水厂及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加田片区集中供水工程、德建水库环库路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包括建筑领域施工重大节日前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泰问题钢筋专项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汛前、汛中、汛后防汛安全演练工作等。二是定期参加工地例会,传达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工作。三是落实在建水利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在建水利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体系。以及落实市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和问题整改,多次联合县人社监察大队督导在建水利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工作。
7.切实保障县城供排水安全运行。1.供水方面:(1)对接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健康股)做好供水水质信息季度公开工作;(2)督导自来水厂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指导供水企业精简企业用水报装服务流程。严格落实自受理用水报装后,勘察现场和出具接水方案总时限不超过13个工作日;尽量压减申报材料,不得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作为办理的前置程序;在受理用水报装过程中,遵循“便民原则”和“一次性告知原则”;(3)及时处理和跟进供水类投诉;(4)做好供水排水管网统计年报工作,及时相关基础数据上报国家住建部官网。2.排水方面:(1)督导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危险化工品存储和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同时要求企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2)督促污水厂每月10号前在全国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每月运行基础数据;(3)强化污泥处置全过程监管,协调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至连州进行污泥处置资源化规范化工作;(4)配合住建、环保等部门做好中央环保大督查及“回头看”整改工作,牵头成立城市内涝治理工作专班,并做好日常工作;(5)推进县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前期筹备工作。
(三)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严格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并对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严格落实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要求下放并衔接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法治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
(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守法氛围。县水利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度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县水利坚持充分利用宣传墙、公示栏、微信群、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县水利局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开展扫黑除恶、打击传销等多样的水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县水利局共重点宣传活动共8次,在各乡镇均有安排相关的场次,并在街道或村口显眼的位置悬挂宣传横幅,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共派发了与打击传销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共接受群众现场咨询800余人次。营造了浓厚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氛围。
(五)加强法制教育,提升队伍水平。县水利局突出法律应用,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全部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系统考试平台规定课程,提升学法用法的能力。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2022年,县水利局加强《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一是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心组成员开展了学习研讨,深刻认识《条例》颁发的重要意义;二是通过支部“三会一课”深入学习,确保党员干部掌握《条例》精神要义;三是多种形式宣传,充分利用微信、LED屏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知晓率,使《条例》深入人心。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碎片化学习居多,缺乏系统学习,缺少知识体系,理解停留表面。二是执法能力和水平离综合执法及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三是联合执法没有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三是行政执事项下放到镇一级后,对镇执法大队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镇级执法人员对新要求新标准把握还不够。四是“三项制度”执行还标准不够高,要求还不够严。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县水利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不断加强党对水利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水利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连山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机制,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水利局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优化县水利局法治工作力量,确保局所有行政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百分之百。多措并举,强化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法制培训,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法制审查人员和公平竞争审查人员业务提升,保障审查质量和效率。继续做好普法相关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继往开来,确保“八五”普法成效,将普法工作做细做精。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按照县有关规定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管理,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及时公布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规范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
(四)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机制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积极对标先进,主动作为、压实责任,从深化用水报装流程再造、完善供水服务等方面,持续提升获得用水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