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连山水利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立足水利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法治工作部署,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强化法治引领、创新执行,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县水利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贺雄海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严抓落实,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集中研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前沿文件精神,统筹解决水利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制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针对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正确行使水利行政职权、深化水行政执法检查、水利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对水利执法、水事纠纷查处、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和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自励等工作进行部署,保障水利依法行政工作有序进推进。
(二)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能力。县水利局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和《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努力构建务实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一是规范事前公示,通过政府网及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二是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动告知等规定。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县水利局通过县政府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双随机检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实施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要求使用全省统一的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同时县水利局配置通讯、摄影、录像、录音等设备,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所有现场拍照、录音记录全部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完整,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优化行政审批,切实增速提效。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多轮全面梳理,现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规定,县水利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共472项。进一步规范局审批事项流程,进驻政务大厅事项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以上。根据清远市政审批服务事项改革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并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本年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3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四)完善规章制度,提升履职能力。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县水利局在原来的管理规章制度基础上不断进行完善,根据已制定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工作实施方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执法工作会议制度及议事制度》等执法及管理制度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广山律师事务所,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重大案件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为县水利局重大决策、重要项目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县水利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归档机制。制定并公开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县水利局存量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多轮清理并公示。县水利局牵头起草的县级规范性文件均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性原则和违法民法典的情形。2021年,按照规定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县级实施方案》,已完成在政府网公开征求意见等事项。
(五)加强执法力度,维护水事秩序。县水利局持续加强打击非法采砂行动,截至今年10月,开展联合执法15批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2份、《扣押决定书》4份,查扣违法铲车、挖掘机、龙马车等作案工具一批,立案查处2宗,结案2宗,行政处罚2万元。所有案件均依法办结,做到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处罚得当、案卷规范。
(六)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守法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度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2021年,县水利局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本100多本,河长制、河道采砂等宣传小册子1000多份、海报50多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张1000多份,组织现场宣传活动4次。为提高群众参与普法宣传积极性,便于群众接受,县水利局工作人员面向公众普法宣传时,根据普法对象、场地条件,采取通俗易懂、互动的形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媒体,本单位内部和管辖的户外广告牌、电子屏幕等多种媒介,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为全民普法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坚持“边执法边普法”,通过日常巡查执法,直接上街入铺、深入工地宣传,现场受理群众诉求、解答群众疑问,深入系统宣传水行政执法工作职能和法律法规。三是充分利用“世界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
(七)加强法制教育,提升队伍水平。县水利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县水利局现有执法证人员9人。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学习等形式对《宪法》、《水法》、《防洪法》、《河道采砂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县等组织的水行政执法、依法行政等培训,5月中旬,水利局执法人员在党校参加我县执法业务培训;5月下旬开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1年度学法学习及学法考试。6月3日下午,县水利局组织干部职工在8楼会议室收看学习《民法典》大讲堂专题讲座。8月初水利局执法人员到佛山市参加广东省水行政执法培训班;11月中旬份水利局执法人员参加清远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两平台”业务应用培训班;12月初,县水利局根据县司法局关于举办“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的要求,派遣执法人员到县委党校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水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过程等方面授课。
二、存在问题
2021年,县水利局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着力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方式较为单一,未能因地制宜、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普法宣传形式,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个别执法人员对相关的政策理解和掌握得不够透彻,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三是政务公开还不够及时,公开不够规范。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贺雄海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推进法治学习。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18次,其中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先后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以及省、市、县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并列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纳入局党组会议内容,审议通过了《县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听取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复议应诉、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情况汇报。同时,主持审议规范性文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县级实施方案(代拟稿)》,研究小水电清理整改、河道采砂管理等重大事项。
(三)推动法治责任落实。督促班子成员依法办事,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和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所有局务会议审议事项必须先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后方可上会审议。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法治工作领导,将直属单位组织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合同等重要事项纳入局党组会议审议内容。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在普法宣传上精准发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农村、工地、企业开展普法工作,扩大宣传范围,营造群众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
二是在法治建设上精准施策。主要负责人将认真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并长期坚持。
三是在能力提升上精准推进。坚持持证上岗,积极参加各类行政执法培训。领导带头学法,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组织参加网上学法考法,确保合格率100%,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是大力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完善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建设,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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