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甘海燕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8月29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限期整改,确保问题应改尽改等审议意见。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为此,县人民政府积极协调各相关被审计单位,认真采纳审计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能够认真分析、查找根源、采取措施,努力按时完成整改,对于还在整改的事项,也要求被审计单位列出时间表并持续进行跟踪督导。
一、审计查出问题总体整改情况
各镇各部门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也就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门召集相关被审计单位进行督导落实。切实增强各部门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县审计局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实施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从整改情况看,有关镇、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能积极整改、举一反三,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和追责问责紧密结合,提升了整改效能。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共28个,截至2022年10月19日,已完成整改21个,整改率为75%。整改问题金额3.89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项。尚有7个问题未整改到位,涉及金额9983.21万元,主要是财政困难或历年遗留问题。对尚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下一步将加大整改推进力度。
二、关于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主要问题的阶段性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15个,已整改到位12个,已完成整改金额3.85亿元。
1.县级财政管理审计
(1)对于未及时将3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到预算单位的问题,县财政局在加强和单位之间的沟通的同时,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确保按时按规分解下达到预算单位。
(2)对于2021年新增的非税收入尚有 2567.11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截至2022年10月19日,已上缴国库1933.86万元,其他留存在非税专户的预算资金,县财政局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落实整改。
(3)对于有12367.1万元债券资金留存在5个预算单位账户未使用的问题,5个预算单位加强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监管,截至2022年10月19日,12367.1万元债券资金已完成支出。
(4)对于县财政局将当年度8063万元超预算支出转列为暂付款,造成超预算支出挂账的问题,县财政局将通过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压减一切不必要支出等方式,逐步消化历年挂账。截至2022年10月19日,已消化挂账437万元。
(5)对于38项专项资金共966.96万元结存在国库未使用,未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县财政局通过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及时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并督促有关预算单位加快推进有关项目,切实提高上级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截至2022年10月19日已支出151万元。
(6)对于“三保”预算编制不完整、调整方案编报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将各镇卫生院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纳入“三保”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二是规范“三保”预算调整工作,细化预算调整方案,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三保预算调整单独编制提交上级财政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2.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1)对于年初预算不够细化的问题,涉及的3个预算单位通过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并按照要求在2022年预算编制中将预算金额进一步细化到相关项目。
(2)对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涉及的25个单位加快预算执行,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加快支出、上缴财政或申请调剂8461.64万元。
(3)对于未经财政审批同意,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拨资金的问题,涉及的8个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零余额账户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
(4)对于13个预算单位38项上年结转资金共2436.86万元未及时缴回财政统筹管理的问题,县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定期核查清理存量资金,上年结转资金共2436.86万元已全部清理收回。
(5)对于2个预算单位加油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的2个责任单位已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公务用车派车及加油的监管,一个责任单位并已按要求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6)对于13个预算单位的非税收入共103.66万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涉及的13个单位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上缴国库103.66万元。
(7)对于2个预算单位共2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兼任企业法人代表的问题,涉及的2个责任单位已经及时到县市监部门变更法人。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应整改问题5个,已整改到位2个,已完成整改金额340.94元。
1.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1)对于中央直达资金使用绩效目标未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的问题,责任单位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总体目标、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下达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和资金文件同步下达。
(2)对于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留存在学校和预算单位账户未支出的问题,相关学校和预算单位已加快项目建设,截至目前,296.44万元中央直达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计
(1)对于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未按规定编制的问题,目前责任单位已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2)对于8家养老机构未通过消防审验的问题,由于8家养老机构的房屋因历史遗留的问题无法办理产权证,而导致未能通过消防审验,责任单位目前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通过消防审验。
3.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
对于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截至2022年6月底尚未形成支出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对完工的项目加快报账,加快对未完工项目的督导,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目前已支付44.5万元,剩余908万余尚未支付,预计在12月31日完成支付。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风险防范审计方面的问题
应整改问题6个,已整改到位6个,完善合同内部管理制度1项。
1.对于天鹅至天鹅湖旅游景区段三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未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制定印发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内部合同管理,理顺流程和权利义务关系,防范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
2.对于天鹅至天鹅湖旅游景区段三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施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时间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在今后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法要求开展招标工作。
3.对于县粮食储备实际库存量为储存计划300吨的83.27%,未能达到成品粮实物库存不低于承储计划的90%的要求的问题,县粮食主管部门已督促县储备粮公司补仓成品粮71吨,达到成品粮实物库存不低于承储计划的90%的要求。
4.对于粮储管理公司对虫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储备粮公司已对虫粮进行了两次熏蒸杀虫,并经广东粮科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后确认已无虫害。
5.对于成品粮动态轮换工作未按招(邀)标方式进行的问题,县储备粮公司已委托华南粮食交易中心举行储备粮(成品粮)综合费用竞价交易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重新确定成品粮动态轮换供应商。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应整改问题2个,已整改到位1个。
1.对于53个单位的376项房屋资产和36项土地资产未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或变更手续的问题,由于办理资产权属登记或变更手续,涉及多个部门配合协调,县资产管理部门正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妥善办理权属登记。
2.对于12个单位的18项房屋资产和5项设备系统闲置的问题,涉及的12个单位在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的同时,加强与县资产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调剂或处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整改的措施
从各部门报送的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部门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取得较好的成果,但还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是:我县财力比较薄弱;部分问题客观情况较复杂,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持续统筹推进整改。
一是部分问题情况复杂,需多方协调解决。如,由于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问题,导致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未能及时支付,而且涉及部门多,需要相关部门、单位与主管部门协商,稳妥推进。
二是有些情况复杂问题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制约,需统筹兼顾多方因素推进整改。如,办理资产权属登记或变更手续,办理消防审验,需涉及多个部门配合协调。
三是财政资金超预算支出挂账等长期存在的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是我县收支增长不均衡、可支配财力不足等。
对未完成整改的审计查出问题,有关部门已作出承诺和工作安排:一是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二是进一步压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通过运用分类推进整改实施、着力完善长效机制,补齐短板,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对原因复杂、牵涉多部门职责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贯通,合力推动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民政府及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也十分有力,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有效整改,少数问题尚在整改之中。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及审计机关将持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推动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更好服务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