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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5007323558N/2024-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1-02
名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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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

  2023年,连山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忠诚履行司法行政部门在平安连山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责使命,为连山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履职尽责。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在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会制度,采取党组会议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结合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主题教育培训,深入学习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将“1310”具体部署细化实化具体化,切实落实到工作安排上,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部署、督促、考核等具体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尽职尽责推进法治连山建设。

  (二)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组织律师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贤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到我县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一园区一律师事务所”活动。加强“千所联千会”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县工商联、贤祥律师事务所、吉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吉田镇商会、永和镇商会、小水电行业商会等商会开展涉企法治宣传,为商协会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助力商会依法治会。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2023年组织律师为我县3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促使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积极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与县经促局联合开展商务法律服务活动月,举办涉外法律业务培训,召开涉外经贸互动交流座谈会,对涉外合同、外资、外贸等相关问题进行业务交流及研讨学习;到连港运安货运公司、程山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实地进行摸查了解企业管理经营状况,为企业免费提供涉外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咨询。

  (三)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加强对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吉田镇人民政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统筹相关法律资源,支持联系点做好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等各项工作。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计划》,依法审慎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要求,落实备案监督,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2023年度,我县共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6份,部门规范性文件7份),均已按时提交备案审查,无迟报漏报,备案审查通过率100%,报备及时率100%;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4份,出具各单位送来征求意见复函170份。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加大法律顾问等专家参与力度,积极参加重大行政决策的评估论证,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2023年度,共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1份,参加各类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评估论证会、专家评审会13次。年初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对全县19个县直执法部门和7个乡镇开展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针对考评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整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示和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示督查工作,对发现问题的执法单位发出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17份,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案件录入公示4238宗。按照省市部署要求,7月份牵头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开展为期六个月的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整治重点,深入查摆问题。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法律综合知识网上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的推广应用,依托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确保案件实体明晰、程序合法。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份,依法受理5宗,已审结5宗;收到县政府作为被告行政应诉案件共26宗,其中一审7宗,二审14宗,再审5宗。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县领导出庭应诉率,推动县直行政部门和镇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做到“应出尽出”,今年我县副县长出庭5人次、副局长出庭1次、副镇长出庭6人次。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受理通道,在各镇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点,做到有案必登、应收尽收,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

  (五)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全市首个省际边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正式成立运行,打通两地矛盾纠纷联调通道,实现跨地域调配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全县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53个中,已升级6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高效运行,全面优化服务,助力法治乡村振兴。2023年1月至12月,实体平台解答咨询246人次,业务受理243宗。申报创建吉田镇东风村和永和镇桂联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大力推进全民普法,结合当地民俗节日,累计开展法律“七进”相关活动35余次,提供法律咨询2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畅通法律援助的社会参与渠道,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持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普惠化、常态化。2023年度,县法律援助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件,受援人数199人;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共26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和小礼品共3700份,现场解答群众、农民工法律咨询200人次。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23年1月,统筹10家律师事务所共16个律师与53个村(社区)签订《清远市连山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担任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2023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现场服务700余次,举办法治宣传221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300人次,参与调解13宗。持续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增强公证工作活力,县公证处自2023年5月份起恢复办理公证业务,公证业务范围有所拓展,开展了知识产权的保全证据、提存、摇号等方面的公证事项,2023年度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6件,为老年人、农村地区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上门服务12次。

  (六)突出抓好基层矛盾化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福堂镇258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室成立以来成功化解了涉山林权属、宅基地纠纷、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等各类矛盾纠纷1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2023年,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共253宗,调解成功250宗,调解成功率98.81%。构建连山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分别与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协作配合,建立“访调对接”机制和“警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与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法庭与司法所联动联调对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工作方案》,双方共同推进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形式成功调处1宗劳动争议纠纷、1宗合同纠纷和1宗损害赔偿纠纷。

  二、存在困难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配置较为薄弱。一是法律服务人才匮乏,存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数量相对较少、公职律师发展不均衡及公证员缺乏等问题。二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及专业水平仍需提升。三是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有待加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活力需要再激发,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各镇执法大队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办公场所虽然已经落实,但是缺少统一标识、制度上墙、没有执法制服、执法车辆等,对应的询问室、档案室、听证室等功能室未区分。

  (三)普法工作实效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法治文化阵地如广场、公园需进一步修缮;宣传经费不足一定程度上限制普法宣传形式,农村、青少年、企业普法教育及“法律七进”有待加强,寓教于乐的普法方式有待探索实践。

  (四)法律援助工作相对局限。一是乡镇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受限,目前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依托各镇司法所,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兼职,不利于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二是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有待提高,部分群众仍不知晓法律援助。三是缺少法律援助律师,专职律师身兼数职,法律援助案件基本指派给社会律师承办。

  (五)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存在较大困难。连山目前没有注册有涉外律师事务所及涉外律师,难以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始终坚持党建为先。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融合,深化“党建+”,以党建引领力激发司法行政事业活力。

  (二)抓牢法治建设主线。紧盯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持续发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法治保障能力。围绕省“百千万工程”“1310”具体部署和市、县的工作安排,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不断提高法治保障能力。依法审慎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全面夯实法治基础。

  (四)聚合法律服务资源。以服务基层为重点,深化一站式多元化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网上咨询、线上查询等便民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聚合法律服务资源,着力打造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五)筑牢安全管理底线。加快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进程,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智能化、多方式、全覆盖监管,推动连山社矫新转变;聚焦矛盾纠纷化解、特殊群体管控、安置帮教等重点领域,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规范化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扎实筑牢社会和谐稳定防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