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药店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条件,我局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索引号: | 114418253454722220/2025-0001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4 |
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第2025年1号)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药店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条件,我局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序号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销原因 |
1 | 粤DB7638011 | 2025年3月4日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众药店 | 91441825MA546B8N1D | 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
2 | 粤DB7638008 | 2025年2月3日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致力药店 | 91441825MA546EUW3B | 企业依法终止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主办单位: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763-87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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