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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53454722220/2024-00024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3-25
名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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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浏览次数:-

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要求,结合各单位报送的年度抽查计划,经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形成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该计划分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和2),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成员单位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工作中要充分运用好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完成年度抽查工作任务。对于牵头实施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附件: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事项

配合部门

抽查数量

抽查对象范围

抽取日期

县教育局局2024

年度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对校车安全的检查

不定向

校车核载人数、驾驶员驾驶证有效期等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公安交管、

交通运输部门

4 所学校

(园)

开展不少于2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2024年3月-11月底前

县经促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汽车市场监管

定向

二手车市场监管,跨部门联合抽查

县市场监管局

1户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2024年12月前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跨部门联合抽查

县市场监管局

1户

开展不少于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2024年12月底前

县住建局2024年度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定向

房地产估价行为、房地产经纪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行为三大抽查类别检查

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

1户

房地产从业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2024年11月底前

县住建局2024年度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房地产行业定价情况的检查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定向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中“房地产行业定价情况的检查”事项

县市场监管局

1户

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连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定价情况进行抽查

2024年11月底前

县住建局2024年度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定向

参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中“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对“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建筑市场消防情况的检查”事项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

至少一个在建项目

开展不少于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2024年11月底前

县住建局2024年度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参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中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气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

1户

连山燃料有限公司,开展不少于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2024年11月底前

县住建局2024年度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

市政工程监督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定向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户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2024年11月底前

县交通局2024年度跨部门随机抽查

市场监督局联合抽查

不定向

抽查企业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制度

县市场监管局

1户

检查企业1家

2024年1至12月

县民政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社会组织双随机

抽查

不定向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使用情况、参与年度报告情况、变更登记情况、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状况、涉外活动情况、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等方面的抽查检查

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2户

全县性社会组织

2024年12月底前

县气象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是否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

县应急局、旅游局、教育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局等

4家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2024年3月至11月

县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跨部门联合抽

定向

跨部门联合抽查

县市场监管局

1户

开展不少于1 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2024 年11 月底前

县公安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跨部门联合抽查

县市场监管局

3户

开展不少于3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2024年11月底前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跨部门联合抽查

不定向

对农资产品开展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

不低于4家

农资经营门店

2024年12月底前

县医保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跨部门联合抽查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

9家

定点医药机构

2024年12月底前

县人社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对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定向

1.对建立用工管理台账情况的行政检查:

2.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落实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等的监督管理;

3.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有关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

3户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2024年全年

县水利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跨部门联合抽查辖区水库

定向

对水库防汛管理等进行检查

县气象局

1座水库

开展不少于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2024年11月底前

县水利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跨部门联合抽查辖区水电站

不定向

对水电站企业安全管理运行、防汛管理等进行检查

县应急管理

1 座水电

开展不少于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2024年11月底前

县文广旅体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双随机不定向联合抽查

不定向

市文广旅体局根据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中登记的市场主体,分配检查任务,进行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经营行为等抽查类别检查

各镇人民政府、教育、经促、公安、住房城乡和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

约24家次

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单位、企业,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全年

县烟草专卖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跨部门联合抽查

县市场监管局

20户

开展不少于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2024年11月底前

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跨部门联合抽查

不定向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公安、经济发展促进、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气象部门

1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

2024年12月底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跨部门联合抽查

县经促局教育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2户

开展不少于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2024年12月底前

  附件2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单位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事项

抽查数量

抽查对象范围

抽取日期

县经促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全县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成品油经营企业检查

2

全县现有在营成品油经营企业

2024年3-12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电力基础设施安全检查

定向

供电、用电监督检查

2

充电桩等用电设施

2024年3-12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1、政策性粮油质量抽样检验;2、政策性粮油承储库区安全生产等检查

2

粮食收购储备企业

2024年3-12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粮食收购事项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是否在收购场所进行公示

1

粮食收购备案企业

2024年8-10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

粮食收购事项双随机抽查。

定向

1、收购的粮食是否进行质量安全检验;2、是否建立粮食检验台账,报送粮食基本数据

2

粮食收购备案企业

2024年3-12

县教育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1

监督检查学生资助工作

定向

落实学生资助工作情况。

9所学校

全县各学校

2024年3-11月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

检查指导学校卫生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和学校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不定向(跨部门)

卫生、食品安全、营养午餐、卫生应急工作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9所学校

全县各学校

2024年3-11月

县民族宗教局

2024年随机抽查计划1

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宗教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以及开展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

1-2间

宗教活动场所

每季度开展不

少于一次

2024年随机抽查计划2

对宗教教职人员的随机抽查

不定向

宗教教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以及开展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

1-2个

宗教教职人员

每季度开展不

少于一次

县气象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是否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

4家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2024年3-11月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是否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

8家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2024年3-11月

县公安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

定向

1.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

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

4.实有民用爆炸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账结存信息是否一致;

5.实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记标识质量是否安全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2户

在我县从事爆破作业和民爆物品销售的企业

2024年1-12月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对娱乐场所的抽查

定向

实地检查、网络抽查。

2户

连山辖区内所有的娱乐场所经营体

2024年1-12月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对旅馆业的抽查

定向

1.主体资格情况。(1)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含单栋15间房以上的民宿),民宿是否向镇政府或街道办备案;(2)经营管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证照、承诺、声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机关备案。

2.从业人员管理情况。(核对从业人员名簿和身份证件)(1)从业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职责;(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户籍人员是否办理居住登记;(4)外国人就业的,是否持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3.安全管理情况。(1)检查旅客身份核验机、自助机等应用设备,是否向公安机关提交《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经营单位代码申请承诺书》;(2)查看监控设施:大厅、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监控存储容量30日以上;(3)查看防盗设施:客房底层和楼层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户、门头窗有防盗装置,门窗牢固,房门安装暗锁;设有贵重物品保险柜;(4)单位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经营合规情况。(1)是否使用公安机关认可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按规定事项内容和时限要求(旅客入住后3小时内)报送信息;(2)是否落实旅客实名登记入住和来访人员身份检查登记,是否存在无证入住、使用他人证照入住、一人登记多人入住问题;(3)是否有涉“黄赌毒”内容的书籍、影音制品、设施。

5.接受监管情况。(1)检查最近1年内公安机关的检查记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2)落实整治整改的情况。

2户

连山辖区内所有的旅馆业经营体

2024年1-12月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对公章刻制业的抽查

定向

1.主体资格情况。(1)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2)经营管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证照、承诺、声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机关备案。

2.从业人员管理情况。(核对从业人员名簿和身份证件)(1)从业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职责;(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户籍人员是否办理居住登记;(4)外国人就业的,是否持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5)负责人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安全管理情况。(1)查看防盗设施:经营场所底层和楼层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房间窗户、门头窗有防盗装置,门窗牢固;承制国家机关公章的,必须设有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室或保险柜;(2)查看监控设施:大门口、业务接待处、业务工房、保管室或保险柜等重要部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监控存储容量90日以上;(3)单位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经营合规情况。(1)随机抽查最近3个月内办理的5宗公章刻制备案业务,是否符合有关刻制备案管理工作要求;(2)是否制订公章刻制管理制度并上墙悬挂公开;(3)是否存在承接刻制外地公章业务、刻制公章不依法备案以及伪造、买卖公章、公文、证件等违法犯罪行为。

5.接受监管情况。(1)检查最近1年内公安机关的检查记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2)落实整治整改的情况。

1户

连山辖区内所有的印章刻制业经营体

2024年1-12月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

对机动车修理业的抽查

定向

1企业是否在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2企业是否如实登记上传送修机动车情况。

2户

连山辖区内所有的机动车修理业经营体

2024年1-12月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6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登记事项

定向

排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各镇覆盖率。

3户

对全县的摩托车、电动车行进行检查

2024年8-10月

县民政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使用情况、参与年度报告情况、变更登记情况、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状况、涉外活动情况、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等方面的抽查检查。

4

全县性社会组织

2024年12月前

县司法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监管抽查

定向

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①机构建设和执业公示制度(包括律师所基础建设、律师文化建设、律师执业相关内容公示等);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聘用律师、聘用其他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投诉查处、收案及利益冲突审查、印章管理、诚信执业、服务质量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告、业务档案管理、收费管理、纳税、基金、常务工作制度等);③随机抽取10份2023年法院裁判网案件进行检查;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1户

对广东贤祥律师事务所、广东吉山律师事务所开展抽查

2024年5月底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管

定向

1.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2.对建立用工管理台账情况的行政检查;
3.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4.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就业登记备案规定,以及遵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5.对实习、见习单位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检查;
6.对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7.对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8.对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行政检查;
9.对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10.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的行政检查

5%

用人单位

2024年全年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

定向

1.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2.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
3.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4.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特定业务的行政检查;
5.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政检查

5%

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

2024年全年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情况的监管

定向

1.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情况的行政检查;

5%

用人单位

2024年全年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监管

定向

1.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遵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5%

社会保险服务机构

2024年全年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

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管

定向

1.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违规行为和遵守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5%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2024年全年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6

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监管

定向

1.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监管,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5%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2024年全年

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抽查任务

定向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1户以上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核发是否符合发证条件

2024年全年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抽查任务

定向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1户以上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是否符合发证条件

2024年全年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规划条件核实抽查任务

定向

规划条件核实

1户以上

规划条件核实否是按规划许可建设

2024年全年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县内房地产经纪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行为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中“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事项

1户

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连山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抽查

2024年3-11月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建筑市场行为情况双随机抽查

定向

参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工程发包与承包情况”、“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使用情况”事项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至少1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对县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抽查

2024年3-11月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对获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企业进行检查

定向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情况

每季度随机抽查至少一次

深圳市碧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连山分公司

2024年3-11月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招投标市场行为情况双随机抽查

定向

参照连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招投标市场行为情况”事项抽查类别检查

至少1个县管项目

按不低于10%比例抽取对县管项目进行抽查

2024年3-11月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抽查

不定向

参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工程质量安全抽查项目,以及抽查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情况

每季度随机抽查工程不少于1宗

辖区内在建在监房屋市政工程

2024年4-11月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6

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定向随机抽查

定向

行政检查登记表、燃气企业是否落实好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意识及工作人员的专业性、现场检查笔录

每季度随机抽查至少一次

连山燃料有限公司

2024年3-11月

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度本部门双随机抽查

年度道路运输行业抽查检查

不定向

开展驾培、维修、等相关行业安全检查行动

1-2家

检查、抽查驾培、维修、

2024年1-11月

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零售店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参照县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

4家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零售店

2024年12月底前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参照县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

2家

非煤矿山及尾矿库

2024年12月底前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其他工商贸行业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参照县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

2家

工商贸行业

2024年12月底前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铝加工、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双随机抽查

定向

参照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应急部)检查

1家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2024年12月底前

县统计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全县网报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参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统计

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登记事

项、公示信息、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1户

全县网报的企业

2024年3-10月

县农业农村局

质量安全抽查计划1

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检

不定向

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含量与违法添加)样品

至少5批次

农资经营门店

2024年12月底前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计划2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检

不定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药物残留、重金属与禁用药物成分)样品

至少5批次

种植养殖生产基地(单位)

2024年12月底

农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3

农药质量监督抽检

不定向

农药质量监督抽检样品

至少3批次

农药经营门店

2024年12月底

化肥监督检查计划4

化肥质量监督抽检

不定向

化肥质量监督抽检样品

至少3批次

化肥经营门店

2024年12月底前

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5

兽药质量监督抽检

不定向

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样品

至少3批次

兽药经营门店

2024年12月底前

饲料质量检查计划6

饲料质量监督抽检

不定向

饲料质量监督抽检样品

至少3批次

饲料经营门店

2024年12月底前

县财政局

2024年度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检查工作计划1

2024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经营合规情况

1户

辖内小额贷款公司

2024年12月底前

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计划2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定向

对县属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行监督检查

1户

县属企业

2024年12月底前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排污单位、建设项目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是否有环评审批、是否有环保验收、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发现扩建项目及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2

至少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抽查,对本行政区10%的一般排污的企业进行抽查

2024年12月底前

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连山卷烟零售户抽查

定向

参照清远市烟草专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登记事项检查、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47户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

2024年3-11月

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两定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

9家

定点医药机构

2024年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全县水电站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对水电站企业安全管理运行、

生态流量运行、防汛管理等进

行检查

6座

水电站领域的企业每季

度不少于1座

2024年3-12月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全县水库双随机定向抽查

不定向

对水库安全管理运行、防汛管

理等进行检查

2座

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辖区内的企业自行开展抽查

2024年3-12月

2024年度双随

机抽查工作计

划 3

全县供水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对供水企业安全管理运行、取

水方面等进行检查

1 个

日供水量七千吨以上供水企业不少于 1 个

2024年3-12月

县林业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检查

不定向

是否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1户

企业法人,公民

2024年12月底 前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林木采伐检查

不定向

采伐是否按核发的采伐许可证的内容进行,是否按照提交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进行,采伐后是否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10户

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辖区内的企业,公民自行开展抽查

2024年12月底 前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占用林地审批(含临时

不定向

是否在批准的范围内占用林地(临时)。

1户

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辖区内的占用、征用林地项目的企业法人、公民、组织自行开展抽查。

2024年12月底 前

县文广旅体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双随机不定向抽查

不定向

市文广旅体局根据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中登记的市场主体,分配检查任务,进行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经营行为等抽查类别检查

约72家次

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单位、企业,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全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信用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45户

企业

2024年7-12月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8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4年7-12月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166户

个体工商户

2024年7-12月

2024年度广告监管抽查计划2

广告行业双随机抽查

定向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1家

广告行业有关市场主体

2024年11月前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抽查计划3

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专利代理)行业双随机抽查

定向

参照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登记事项、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专利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抽查类别检查。

1家

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专利代理)、商标印制行业有关市场主体

2024年11月前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抽查计划4

对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被处罚企业、违规企业抽查

定向

检查企业专利标识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

1家

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被处罚企业、违规企业

2024年11月前

2024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5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检查

定向

检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1家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单位

2024年11月前

2024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抽查计划6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不定向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2户

按5%的比例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除乳制品和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抽查

2024年12月30日前

2024年度食品市场抽查计划7

2024年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

定向

按照《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对特殊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

4户

连山特殊食品销售单位

2024年3-12月

2024年度特种设备充装单位抽查计划8

对特种设备充装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定向

对特种设备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

2户

对全县的特种设备充装单位

2024年1-12月

2024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机电类)抽查计划9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机电类)

定向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机电类)

25户

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机电类)

2024年1-12月

2024 年度计量与认证认可抽查计划10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按市市场监管局

2024 年计量重点工

作方案适时作出调

整。

在用计量器具

2024年4-12月

2024 年度计量与认证认可抽查计划11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5户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2024年4-12月

2024 年度计量与认证认可抽查计划12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能效标识核查

5家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2024年4-12月

2024 年度计量与认证认可抽查计划13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水效标识核查

5家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2024年4月-月

2024 年度计量与认证认可抽查计划14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

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重点检查事项

定量包装商

品净含量

5家

企业、个体工商户

及其他经营者

2024年4-12月

2024 年度计量与认证认可抽查计划15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不定向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2户

检验检测机构

2024年4-12月

2024 年度计量与认证认可抽查计划16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及其计划实施)

不定向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及其计划实施)

自愿性认证机构、获证企业

2024年4-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