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山海盛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提交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申请,我局已依法于1月31日受理。经审查,该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同意该公司驾驶员1个岗位共8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时间从2024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日止。
如有异议,请联系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劳动仲裁股,联系电话:0763—8716305。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