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山连水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提交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申请,我局已依法于8月3日受理。经审查,该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同意该公司业务营销1个岗位共875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时间从2023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17日止。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索引号: | 11441825007323259Q/2023-0008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23 |
名称: | 关于广东连山连水商贸有限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8-23 | |
主题词: |
广东连山连水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提交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申请,我局已依法于8月3日受理。经审查,该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同意该公司业务营销1个岗位共875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时间从2023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17日止。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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