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查,拟认定2024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人员名单如下(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9月10日至9月16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何先梅,联系电话:0763-873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