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以下营运车辆(详见附件)经催告,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办理年度审验,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证》,现已予公告。
附件:逾期未年审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清单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7日
| 索引号: | 11441825007323371P/2025-0005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7 |
| 名称: | 逾期未年审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0-27 | |
| 主题词: | |||
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以下营运车辆(详见附件)经催告,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办理年度审验,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证》,现已予公告。
附件:逾期未年审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清单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7日
车牌号码 | 业户名称 | 经营许可证号 | 审验有效期至 |
粤R27883 | 韦先阳 | 清441800058524 | 2025-01-31 |
主办单位: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763-8733772
粤公网安备441825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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