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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5314925591L/2023-00069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成文日期: 2023-09-04
名称: 广东发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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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3-09-04  浏览次数:-

    8月3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发布,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要加强从业主体、经纪从业人员管理,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时应佩戴经实名登记的工作牌、信息卡等,并且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针对房地产经纪收费事项,《意见》提出要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并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同时,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针对合同签订,《意见》强调要规范签订交易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合同示范文本,并且促成房屋交易后应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意见》也明确了不得进行的事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诱导、唆使、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格;不得帮助或唆使交易当事人伪造虚假证明,骗取税收优惠;不得倒卖纳税预约号码。

    《意见》还明确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建立健全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收集、使用、处理客户个人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收集个人信息和房屋状况信息,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如遇违法违规行为,也将加大查处力度。《意见》提出,依法查处“黑中介”、侵犯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手段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