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委托广东华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生态产业园(永和片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现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规划基本信息
1、规划概况及范围
本次规划东至永和镇卫生院,南至乡道771,北至国道323,规划范围面积约为203.3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91.16公顷,包括产业园区及产业园综合服务配套区。
2、主导行业及发展定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生态产业园(永和片区)结合产业功能组织,规划聚焦以绿色食品、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为支撑产业,以智能制造生产为主要业态,配套现代物流、商业金融、旅游接待、生活服务等功能,构建连山生态产业园“一核三片”的总体空间布局。
一个服务核心:产业发展服务核心。三大产业片区:绿色食品制造区;医药健康产业区;绿色建材生产区。
二、规划执行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执行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通讯地址: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县行政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人:莫开才
联系电话:(0763)8731808
邮箱:1830519056@qq.com
三、环评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华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三路52号1栋401房(部位:一栋304房)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5989130226 电子邮箱:28649614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承担评价单位收集、研究文件资料→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评价→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
减缓措施→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公众参与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修编→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2、评价主要内容
(1)调查评价区域社会经济、资源、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区域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区域。
(2)通过规划分析,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特征,进行环境影响识别确定评价指标体系,预测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社会、生态和环境影响:通过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评价规划布局、规模及发展目标的合理性;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减缓规划的环境影响措施与建议。
(3)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4)综合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给出结论,提出规划调整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现特向公众人士征求宝贵意见、获取重要信息,请给予支持。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如下:
了解公众对本规划区域周围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规划实施建设的态度以及对本规划的其它意见与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_OeqqE-rNML4RlSXRmaIA 提取码:taq2
六、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公众在公示期间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规划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或执行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