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于2026年5月1日19:00-21:00在连山金山文化广场举办2026年连山庆祝“五一”民族风情文艺演出,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防止各类违法违规飞行影响活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将在以下时间段和区域实行飞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管制对象:管制区域内,禁止一切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伞、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飞行器(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经批准用于“2026年连山庆祝“五一”民族风情文艺演出”的,不受本提示限制。
二、管制时间:2026年5月1日18时20分至21时30分。
三、管制区域:连山金山文化广场以及附近区域(如图示)。

四、管制措施:
(一)未经批准和报备,不得在临时管控期间和区域飞行“低慢小”飞行器,请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二)经主办方审批同意可以飞行的“低慢小”航空器,请向我局治安管理大队进行飞行报备,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19865209937。
(三)统一起落点:活动期间,经主办方审批同意可以飞行并已报备的“低慢小”飞行器的起落点统一设在民族宾馆西侧空地(见上图示)。
(四)违规处罚:对违反临时空中管制规定、危害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市场监管、气象、文广旅体、住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