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6年元宵节非遗“炸火狮”活动和永和镇“炸火狮 纳福气”非遗体验活动顺利进行,防止各类违法违规飞行影响活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将在以下时间段和区域实行飞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管制对象:管制区域内,禁止一切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伞、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飞行器(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经批准用于2026年元宵节非遗“炸火狮”活动、永和镇“炸火狮 纳福气”非遗体验活动的,不受本提示限制。
二、管制时间和区域
(一)永和镇“炸火狮 纳福气”非遗体验活动管制时间:2026年3月2日19时至21时,管制区域:永和镇民族团结广场以及附近区域(如图示)。

(二)2026年元宵节非遗“炸火狮”活动管制时间:2026年3月3日19时至22时。管制区域:连山金山文化广场以及附近区域(如图示)。

三、管制措施
(一)未经批准和报备,不得在临时管控期间和区域飞行“低慢小”航空器,请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二)经主办方审批同意可以飞行的“低慢小”航空器,请向我局治安管理大队进行飞行报备,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19865209937。
(三)违规处罚:
对违反临时空中管制规定、危害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市场监管、气象、文广旅体、住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