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管理,保障辅警合法权益,发挥辅警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现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182500732354XN/2025-0002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7 |
名称: | 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7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管理,保障辅警合法权益,发挥辅警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现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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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0763-873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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