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年限
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1月底前结束。检查年限为2022会计年度,必要时可追溯检查其他年度。
二、检查对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人民政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共3个单位。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核算实施情况,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预决算公开、资产管理、财务管理;
2.重点检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3.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工作情况;
5.否存在私设“小金库”、“两本账”现象等违法违规行为;
6.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情况,是否存在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记账,第三方机构是否具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是否有委托代理机构合同等;
7.对乡镇政府的检查,除关注上述检查要点外,还要重点检查农村财务管理相关情况;
8.对企业的检查,除关注上述检查要点外,还要重点检查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投融资项目资金来源情况;是否存在不满足融资条件违规融资、违规发行债务、违规申报政府补助等行为,以及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资产估值和减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不良资产、以贷还贷等隐藏风险。
四、检查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欢迎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
联系人:李邦国 周洁静
联系电话:8733674、8736238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会计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