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刘女士
留言日期:
2026-03-27
主题:
汇成物业未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公共秩序维护的义务没做好
内容:
汇成小区里面电动车充电桩,每天晚上凌晨有外来人员充电吵闹,严重扰民,多次和物业反馈,物业仅回复加强巡逻,并且以汇成是开放小区为由不适合管理,同时提供物业24小时值班电话,多次不接,拒不履行管理职责,投诉汇成小区的物业雄鹰物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公共公共秩序维护的义务。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3-27
答复时间:
2026-03-30
答复单位: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的留言“汇成物业未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公共秩序维护的义务没做好”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认真落实小区安保制度,要求企业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63-871808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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