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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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8-20
主题:
丽景,2 3号门电动车摆放乱想
内容:
丽景,2, 3号门电动车摆放乱想,严重影响行人和电动车辆通行,距上次投诉已经过去一个月,为什么还是没有人处理,这叫为人民服务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20
答复时间:
2025-09-19
答复单位: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留言的“丽景华庭2、3号门电动车在人行道乱停放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与丽景华庭物管人员沟通,已解决丽景华庭2、3号门电动车在人行道乱停放的问题。因该小区有900多户,人员居住密集,电动车保有量大,周边没有专供电动车停放的停车场,导致停放困难。执法人员要求物管:一是张贴温馨提示,提醒电动车停放至停车位内;二是在小区业主联系群同时发送温馨提示,要求业主按要求停放,缓解行人和电动车通行困难现象。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63-873779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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