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兰兰
留言日期:
2024-05-13
主题:
无犯罪证明
内容:
无犯罪证明开办需要什么材料?请文字回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3
答复时间:
2024-05-16
答复单位: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兰兰:

您好!您通过领导邮箱的留言(受理编号:B20240513655)我单位已收悉。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个人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到粤省事小程序申请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1、进入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选择地区“清远市”(在左上角位置);

2、在“粤省事”小程序界面中,直接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进入无犯罪记录申请(服务申请);

3、查看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知后,点击开始办理 → 输入个人信息 → 上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等申请材料(注:个人在一年内申请3次以上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需提交开具证明用途的相关材料) →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请留意粤省事在微信发送的通知,收到“已审核通过”信息后,携带申请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派出所领取,审核处理程序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派出所请选择户籍地派出所,如异地办理需额外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如仍有疑问,可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山公安局(电话:0763-8883115)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答复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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