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残联在年审系统导出和去年年审匹配发回的数据显示贵单位截至目前,尚未做好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工作。
县残联于2024年3月21日发出了《关于开展我县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年审工作的通知》(山残联〔2024〕5号),要求在2023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省、市驻县单位等用人单位,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自行登录网上申报,电子系统网址(用人单位端):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年审工作(以下简称申报年审)。
为按时完成2024年的申报年审,敬请在2023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务必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年审工作,10月31日后申报年审系统将自动关闭。
已完成申报年审的单位请自行下载《年审确认书》,并在2024年11月30日前登录税务系统进行申报缴费。
如未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咨询电话: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8731207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残联服务窗口 8739205
特此函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