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5007323013N/2024-00096 分类:
发布机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8-27
名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2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业经十二届第5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

和青苗补偿标准


一、短生青苗补偿标准

项目

补偿标准(元/亩)

水稻

2000

番薯

1200

花生

1500

香芋

3000

杂芋

800

莲藕

3500

烟叶

3000

木薯

1200

蔬菜

3000

糖蔗

2000

粉葛

3000

黑皮蔗

2500

棉花

1500

马蹄

3000

淮山

4500

生姜

4500

黄花菜

1500

备注:1.短生青苗是指生长周期≤1年的农作物;

2.本表未尽短生青苗项目参照表内同类作物情况进行合理补偿。


二、鱼塘补偿标准

项目

补偿标准(元/亩)

说明

鱼塘

4500

以四大家鱼为主

备注:鱼塘补偿标准中包含推塘费、干塘费及迁移费。


三、果树类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未投产

已投产2年以下(含2年)

已投产

2年以上

1

沙田柚

元/株

115

215

415

2

柑桔(不含年桔)

元/株

60

100

220

3

年桔

元/株

40

80

140

4

三华李

元/株

60

100

220

5

木瓜

元/株

40

70

85

6

柠檬

元/株

50

95

230

7

无花果

元/株

高0.6米以下20元/株

高0.6-1.2米40元/株

高1.2-1.5米50元/株

高1.5米以上、直径5cm以上150元/株

8

黄皮

元/株

50

110

210

9

青梅

元/株

50

80

150

10

枇杷

元/株

40

130

280

11

桃树

元/株

40

85

130

12

沙梨

元/株

40

100

220

13

板粟

元/株

40

100

340

14

柿子

元/株

40

100

220

15

枣子

元/株

50

110

210

16

杨梅

元/株

50

170

450

17

布李

元/株

60

100

220

18

芭蕉

元/株

高1米以上15元,1米(含1米)以下5元。

19

佛手

元/株

23

61

148

备注:其它果树参照同类型果树补偿。


四、桂花树移植补偿标准 

项  目

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桂花树

直径1厘米以下

元/株

10

按100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株计算,超过100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10000元/亩计算

直径1-3

厘米

30

按40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株计算,超过40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12000元/亩计算

直径3.1-6厘米

60

按20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株计算,超过20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12000元/亩计算

直径6.1-10厘米

120

按10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株计算,超过10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12000元/亩计算

直径10.1-20

厘米

300

按4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株计算,超过4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12000元/亩计算

直径20厘米以上

600

按2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株计算,超过2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12000元/亩计算

备注:规格直径1厘米以下及1-3厘米的由地面量上30厘米为直径界;直径3厘米以上的由地面量上100厘米为直径界。以上树种只作移植补偿,不作损失补偿。


五、竹木类青苗补偿标准

项目

规格

单位

补偿

标准

备注

牛根竹

胸径3cm以上

(含3cm)

元/条

1.3

已成材

胸径3cm以下

0.5

未成材

大乐竹

胸径3cm以上

(含3cm)

3.2

已成材

胸径3cm以下

0.5

未成材

水竹

胸径3cm以上

(含3cm)

1.3

已成材

胸径3cm以下

0.4

未成材

撑蒿竹

胸径3cm以上

(含3cm)

1.6

已成材

胸径3cm以下

0.4

未成材

黄竹

/

0.9

/

单竹

/

1.3

/

细勒竹

成墩

元/墩

10.0

/

零散不成墩

元/条

0.5

/

甜竹(大母竹)

胸径3cm以上

(含3cm)

5.0

已成材

胸径3cm以下

0.5

未成材小竹

粉竹

/

0.9

/

毛竹

高10米以下

4

按3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株计算,超过30株/亩标准种植的以竹林计算

高10米以上

8

笋竹(大竹)

占地0.5平方米以下

元/蔸

40

按60蔸/亩标准种植的以株计算,超过60蔸/亩标准种植的以竹林计算

占地0.5-1平方米

80

占地1平方米以上

120

未成材

15

杂竹

胸径3cm以上

元/条

2元/条

已成材

竹林

/

元/亩

1000

/

杂树

胸径5cm以下

元/株

1

/

杂树

胸径5.1-10cm

6

/

杂树

胸径10.1cm以上

8

/

杉树

胸径5cm以下

25

最高不超过200株/亩的标准计算

杉树

胸径5.1-7cm

30

杉树

胸径7.1cm以上

35

油茶树

地径1.5cm以下

20

最高不超过200株/亩的标准计算

油茶树

地径1.6-3cm

30

油茶树

地径3.1cm以上

40

樟树

胸径3cm以下

18

最高不超过200株/亩的标准计算

樟树

胸径3.1-5cm

50

樟树

胸径5.1-8cm

80

樟树

胸径8.1cm以上

120

松树

胸径5cm以下

20

最高不超过200株/亩的标准计算

松树

胸径5.1-10cm

25

松树

胸径10.1cm以上

35

任豆树

胸径5cm以下

10

最高不超过200株/亩的标准计算

任豆树

胸径5.1-8cm

15

任豆树

胸径8.1cm以上

25

桉树

胸径5cm以下

10

最高不超过200株/亩的标准计算

桉树

胸径5.1-7cm

15

桉树

胸径7.1cm以上

20


六、苗(花)圃、草场补偿标准

(一)松树、杉树和红豆杉等经济苗木移植每亩12000元。

(二)荔枝、龙眼每亩12000元。

(三)柑桔、橙每亩7000元。

(四)其他绿化苗木每亩6000元。

(五)草场补偿标准每亩2500元。

(六)盆载花木、果树等一律不予补偿。

种植说明:

柑、桔、橙、荔枝、龙眼、芒果、杨桃、木瓜、枣、黄皮、番石榴、柿子、柚果、青梅果树常规种植行距规格为(单位:米):

1、一次定植:常用3×3(74株/亩)、3×4(55株/亩)、

3×5(44株/亩)、4×5(30株/亩)规格,也有用2×3(111株/亩)、4×6(28株/亩)。

2、计划密植:常用2×3(111株/亩)、2.5×4(66株/亩)、2×4(83株/亩)规格,也有用2×1(333株/亩)、2×2(166株/亩)、3×4(74株/亩)规格。

3、立体种植:利用树荫下、树与树之间作苗圃或间作矮杆植物(果园加密)。

4、苗圃规格一般每亩1.2万株以上。


七、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项  目

檐口高度

补偿标准

(元/㎡)

备  注

住宅

、厨房

框架结构(高级装饰)

3.1米以上

1820

农村住宅内的储物木阁、水泥混凝土楼阁按每平方米补回100元残值。

框架结构(高级装饰)

2.2米-3米

1750

框架结构(普通装饰)

3.1米以上

1610

框架结构(普通装饰)

2.2米-3米

1540

混合结构(高级装饰)

3.1米以上

1610


混合结构(高级装饰)

2.2米-3米

1540

混合结构(普通装饰)

3.1米以上

1470

混合结构(普通装饰)

2.2米-3米

1400

石墙混合结构

2.2米以上

1190

砖木瓦结构

3米以上

980

砖木瓦结构

2.2米-3米

882

泥砖木瓦结构

3米以上

700

泥砖木瓦结构

2.2米-3米

658

砖墙、石墙、石棉瓦、油毡纸

3米以上

322

砖墙、石墙、石棉瓦、油毡纸

2.2米-3米

280

土墙、泥墙、石棉瓦、油毡纸

3米以上

280

土墙、泥墙、石棉瓦、油毡纸

2.2米-3米

252

土墙、泥墙、石棉瓦、油毡纸

2.2米以下

210

砖木瓦结构(杂物房)

2.2米以上

280

猪舍、厕所指盖有天面计算,其余按围墙计算。

砖木瓦结构(杂物房)

2.2米以下

210

简易棚房(厕所、猪栏)

3米以上

252

2.2米-3米

210

2.2米以下

140

框架或混合结构

3米以上

448


框架或混合结构

2.2-3米

420


砖木瓦结构

2.2米以上

308


砖木瓦结构

2.2米以下

252


砖、石棉瓦、油毡纸结构


168


建宅基地平整费


40


1.框架结构高级装饰是指:楼地面部分:镶马赛克、彩釉砖、水磨石;外墙部分:镶马赛克、瓷片、云石、花岗岩、彩釉砖;内墙部分:镶彩釉砖瓷片、云石、夹板、喷图、刮塑;门部分:防盗铁门、卷闸门;窗部分:铝合金、钢窗。

2.框架结构普通装饰是指:外墙洗石米、水泥或杉木门窗、水泥沙或阶砖地面,墙身天花抹灰扫白。

其他结构房屋补偿标准已含水泥(阶砖)地面、墙裙、刮塑、其他装饰按实际情况补回差价。

3.凸阳台、外走廊按50%计算面积,封闭式阳台和楼梯按100%计算面积。

4.搬家费每户一次性补偿2000元。

5.拆迁有合法权的住户,如户主未有新房居住,按该户常住户口人数每人每月补回临时住房费200元,一次性补偿10个月。

6.照明材料及安装费一次性每户补偿2000元。

7.电话迁移费一次性补偿500元/台。

8.有线电视线路迁移费一次性补偿500元/户。

9.拆除有合法权属(农村)的小商店、小工场,其营业损失的补偿,按工商、税务部门核定的每月营业额15%补回六个月的损失。营业额以上缴税额款为计算依据并以征前6个月营业额平均数计,不能提供纳税情况等证明,按上年度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额或者同类房屋市场租金计算。

10.室内食用自来水每户一次性补偿1000元。室外拆迁自来水管补偿标准:钢管(镀锌管)2寸以上45元/米,1.5寸35元/米,1.5寸以下25元/米;塑料管1.5寸以上10元/米,1寸8元/米,6分7元/米,4分6元/米。

11.空调拆装费:柜式空调拆装费每台补偿500元;分体式空调拆装费每台补偿300元。

12.太阳能(空气能)拆装费每台补偿500元。


八、零星建筑物及辅助设施补偿标准

项  目

单  位

补偿

标准

备  注

砖砌炉灶

元/座(单眼)

300

已纳入房屋装修补偿标准的不作零星建筑物补偿,围墙高度以内台地面算起。

元/座(双眼)

600

元/座(三眼)

900

煤气炉灶台

元/米

134

砖砌水池

元/立方米

134

石砌围墙

元/立方米

185

3/4砖砌围墙

元/平方米

67

1/2砖砌围墙

元/平方米

50

泥砌围墙

元/平方米

45

坑渠(红砖水泥)

元/平方米

25

阶砖地面

元/平方米

45

瓷  砖

元/平方米

67

马赛克

元/平方米

67

洗米石

元/平方米

45

红砖地面

元/平方米

34

水泥地面(厚度15厘米以下,含15厘米)

元/平方米

50

水泥地面(厚度15厘米以上)

元/平方米

75

砖砌化粪池

元/立方米

150

晒谷场

元/平方米

39

氨水池(容积)

元/立方米

134

砖砌水井

元/米

336

砖砌大口水井(口径1.5米以上)

元/米

437

手泵小口水井(机钻)

元/口

554

手泵小口水井(人工挖)

元/口

840

窑  头

元/个

5880

可以使用

回填土方

元/立方米

50


混凝土

元/立方米

400


卷闸门

元/平方米

150


电动卷闸门

元/平方米

200


C25柱

元/立方米

1660


注:C25为混凝土


九、迁坟补偿标准

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太祖坟

元/穴

6500

房头坟

4500

水泥坟(砖坟)

2500

土  坟

2000

金  塔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