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奖励加入省级以上文联隶属协会会员文艺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县文联下属各协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山人才发〔2023〕1号)文件精神,我会制定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奖励加入省级以上文联隶属协会会员文艺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文联反映。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7月1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奖励加入省级以上文联隶属协会会员文艺人才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山人才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奖励加入省级以上文联隶属协会会员文艺人才实施细则。
一、奖励类别
从2023年1月1日起本县文艺人才新加入中国文联隶属协会会员及新加入省文联隶属协会会员。
二、奖励标准
新加入中国文联隶属协会会员的给予一次性10000元奖励,新加入省文联隶属协会会员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
三、申报对象
本县新加入中国文联隶属协会会员及新加入省文联隶属协会会员的文艺人才。
四、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2.积极开展文艺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3.积极参与文艺公益性宣传等活动;
4.热心连山事业,热衷文艺工作;
五、申报资料及程序
1.申报。每年申报1次,具体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需提交纸质资料一份,电子版一份;
⑴《新加入中国、省文联隶属协会会员一次性奖励申请表》(附件1);
⑵身份证、开户银行卡复印件;
⑶提交新加入中国文联隶属协会会员或新加入省文联隶属协会会员的会员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2.初审。由新加入会员所对应的县文联隶属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将《新加入中国、省文联隶属协会会员一次性奖励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和申报人资料各一份报县文联。县文联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报县委人才办审定;
3.审定。县委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由县文联拟定名单(申报名单),将申报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流程予以发放;
4.政策兑现。县委人才办批复后,由县文联向县委人才办申请下拨资金,资金下达后,由县文联发放至个人账户。奖励资金应依法缴纳税款。
六、其他说明
由县文联负责解释。
七、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附件1
新加入中国、省文联隶属协会会员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附件2
新加入中国、省文联隶属协会会员一次性奖励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及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