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梅洞铅锌银矿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湴浪冲石场2处非煤矿山,由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采矿许可证已过期,拟依法关闭该矿山,不再纳入非煤矿山管理,并明确矿山关闭后相关生态修复、安全管理、打非治违、防尘管控等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如对关闭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或县应急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
县自然资源局:0763-8718186
县应急管理局:0763-8738743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梅洞铅锌银矿及连山壮族瑶族
自治县吉田镇湴浪冲石场2处非煤矿山基本情况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梅洞铅锌银矿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
湴浪冲石场2处非煤矿山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