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着力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努力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活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文件以及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教育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三是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和新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自学,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层面,提高理论层次,增强自身能力,保证在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运用自如。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列入部班子重要议事内容,根据我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及时研究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不断完善议事决策规则,按照《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拟定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和年度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时,严格落实公开公示、“三重一大”等法定程序。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前期立项调研、合法性审查、按规定报备、定期清理等环节,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和规范。四是发挥好部(局)股室职能作用,聘请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及时提供法律意见。今年,共征求法律顾问意见10次。五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信息技术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运用,加强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工作信息,满足群众对相关政务信息的需求。如安排中央、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计划按要求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强化职能作用,依法依规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一)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加大项目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项目施工现场督查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把脉问诊,确保项目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对竣工项目及时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帮助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做好工程报账计划、申请,加快资金支出进度。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5673.4万元(中央资金278.4万元、省级资金4945万元、市级资金450万元)。截至12月31日,中央资金支出278.4万元,支出率100%;省级资金已支付492.09万元,支出率9.95%;市级资金支出94.70万元,支出率21.04%。
(二)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认真做好申请更改民族成份初审工作,截至目前,经市民宗局审批,成功更改民族成份23人。二是做好大学生补助发放及民族地区高考加分审核工作。2023年申请大学生补助学生1448人,审核通过1419人,已发放大学生补助金1419万元。申请高考加分学生651人,初审通过649人,已报上级审核。
(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作品展示、主题班会、送戏下乡、民族文化交流等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十进(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景区、进家庭、进融媒体、进宗教场所)”活动,实现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强化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各级各类学校为主阵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基本国情教育,革命史、党史学习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等活动,大力宣传中华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化格局。引导各族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四)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三清三拆三整治”综合整治,营造整洁有序和谐环境。根据市委统战部有关文件要求,重点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三清三拆三整治”综合整治,结合我县宗教领域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对照任务清单,全面深入摸排,建立问题整治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治行动组织有力、责任到位、落地见效。经排查,需整治的问题34个,已全部完成整治。
(五)从严抓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将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常态化管理,在节假日、敏感时期加强防范,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防范综合检查。组织应急管理、住建、自然资源、消防大队、供电等职能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消防器材是否完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用电情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同时,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全年共组织专项排查3次,领导带队检查9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43条,完成整改41条,整改中2条。2023年,我县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六)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每月对民族宗教领域形势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根据研判的情况精准制定防范措施。充分发挥基层“两化+两员”和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对涉民族宗教风险隐患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发现及时,处置在小。全年未发现我县有涉民族领域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情况。
(七)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政务服务,扎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对申办大型宗教活动、宗教文化交流、宗教培训等事项严格履行逐级申请审批管理制度。落实了“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事前宣传引导,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财务等实施经常性行政检查。共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20多场次。
(八)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宗教良好法治氛围。继续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贯穿全年及各个领域,深入乡镇、农村和公共场所等领域,通过现场讲解。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品等方式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宗教政策法规的认识和了解,自觉抵御并远离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社会环境。全年共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11场,派发宣传手册1100多本,宣传品2000多份,覆盖人数达3000多人。
四、存在的问题和的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宣传方式仅限于标语式、广场式和传单式,缺乏创新,没有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需进一步增强。
二是宗教场所负责人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管理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宗教财产和教职人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信徒队伍宗教法律意识依然不高。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但由于我县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普遍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日常缺乏坚持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或学习存在形式,对党的宗教基本方针、宗教政策法规不熟悉、不清楚,信教群众队伍宗教法律意识依然不高。
四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局有3名领导、干部是近五年调入民宗局,对宗教行政执法业务不是很熟悉,虽然每年上级都会举办培训班,对行政执法进行培训,但是培训也仅限于理论上和典型案例分析,没有相应的实践培训。
五是执法队伍力量较薄弱。由于我局人员编制少,人手不足,又没有专项执法编制,目前,宗教工作股只有一名干部,只有1人持有行政执法证。
五、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始终,全面推进民族宗教领域依法行政。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纳入全年民宗工作计划,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全年工作,建立健全民宗领域执法、守法、普法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带头学法用法。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撰写学习心得。坚持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局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提醒督促。
六、2024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使全县民宗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认真抓好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学习,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和调整民族宗教关系,坚持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严格落实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团结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积极服务连山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增强民族宗教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大力宣传和解读《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宗教政策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三)抓好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对全县民族宗教干部的培训,有针对性开展民族宗教知识、政策法规培训,对县、镇、村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信息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县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族宗教行政执法队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