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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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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2-29
名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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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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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粮食节约和反食品

浪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反映。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粮食节约和反食品

浪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粮食节约减损实施方案的通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23117号)精神,按照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引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刚性制度约束,扎实有序推动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建设节约型社会作出贡献。

2025年,全县粮食生产、收获、储存、运输、加工等各环节节约减损举措更加硬化实化细化,粮食节约减损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基本健全,“光盘行动”深入开展,食品浪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县形成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

二、职责分工

(一)农业生产环节节约减损

1.提升粮食用种水平。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水稻新品种区域试验任务,为粮食作物品种审定提供依据。坚持高产、高效、抗病、抗倒品种引进方向,加强丝苗米新品种和宜机常规稻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工作。在现有品种中筛选及探索推广再生稻栽培技术与模式,探索减少用种量的播种方式、育秧插秧栽培技术与模式。集成推广水稻工厂化集中育秧,以及种肥同播等关键技术。(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参与)

2.强化粮食生产技术支撑。加大先进适用精量播种机等装备推广使用力度。推动气吸排种、低损喂入、高效清选、作业监测等播种、收获环节关键共性技术宣传推广。支持使用与农业生产模式配套的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减少粮食机械收获损耗。加强对倒伏等受灾作物收获机械的推广。引导企业开展粮食高效低损收获机械使用效果实践,提升割台、脱粒、分离、清选等能力。(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参与)

3.做好粮食机收减损工作。实施“广东省水稻机收减损工程”,着力推进粮食精细收获。推广与粮食成熟度相匹配的收获手段,强化农机、农艺、品种集成配套,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推广应用智能绿色高效收获机械。鼓励地方提升应急抢种抢收装备和应急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农机手机收减损操作培训,提高农机手规范操作能力。(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参与)

(二)粮食储存环节节约减损

4.提升粮食产后烘干能力。加大绿色热源烘干设备推广力度,鼓励推进环保烘干设施应用,提升粮食烘干能力。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企业等为农户提供粮食烘干服务,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烘干用地用电统一按农用标准管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参与)

5.大力推广科学储粮技术。推进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户提供科学储粮技术培训和服务,推广干燥、清理、烘干、防霉、防虫等技术应用;鼓励各地引导农民开展科学储粮设施建设,改善储粮条件,减少粮食产后损失。(县经济发展促进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6.推进粮库仓储设施节约减损。开展绿色仓储提升行动,重点对现有仓房进行气密性、隔热性改造,逐步推广应用控温、气调、“四合一”储粮、防霉抑菌和储粮生物药剂等先进技术,提高仓储质量和效能。积极开展等级粮库创建,推动粮食仓储设施分类分级和规范管理,提高粮食仓储设施利用效能。推进粮食仓储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县经济发展促进局牵头,县财政局参与)

(三)粮食运输环节节约减损

7.完善粮食运输基础设施。强化粮食运输主要通道、重点线路和节点能力建设,优化运力调度,配套完善粮食中转、装用等设施,提升运输装备水平,减少运输环节粮食损耗;推动长距离粮食运输更多选择水路或铁路运输;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地区粮食运输条件。(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财政局参与)

8.降低粮食运输过程货损。加强对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粮食运输企业的培育和管理,督促引导加强转载卸载过程管理,减少货损货差;引导散装粮食运输推广应用防护作用更好的各类运输装备,加强遮盖、密闭等安全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的粮食抛洒、泄漏、受潮霉变等损失,提升散粮运输安全性。(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参与)

9.推进粮库物流设施改造。加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散粮运输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立筒仓、浅圆仓、平房仓散粮接发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卸粮坑及出仓机、吸粮机等输送效率,提高散粮发运及接卸能力;加强粮食出入库、输送技术研究,推广应用高效环保清理、密闭高效输送、除尘降碎等设备,降低物流环节粮食损耗。(县经济发展促进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四)粮食加工环节节约减损

10.提高粮油加工转化率。开展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大力倡导适度加工,科学确定加工精度等指标,正确引导企业和消费者走出过度追求“精米白面”的饮食误区,促进加工企业提高粮油出品率。推广先进适用粮油加工技术与装备,避免过度加工造成原粮浪费、营养流失。提升粮食加工行业数字化管理水平。创新食品加工配送模式,支持餐饮单位充分利用中央厨房,加快主食配送中心和冷链配套体系建设。(县经济发展促进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参与)

11.加强饲料粮减量替代。鼓励企业充分挖掘利用现有饲料资源,建立精准营养参数,优化调整饲料配方结构,构建多元化饲料配方体系,降低玉米豆粕添加比例。鼓励饲料生产企业研发推广新型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创新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申报和应用。(县农业农村局)

12.加强粮食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粮食企业综合利用粮油加工副产物,开发生产食用产品、功能物资及工业制品,推动粮油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积极推动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产业,逐步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粮食产业体系,促进粮食产业循环发展。(县经济发展促进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

(五)遏制餐饮消费环节浪费

13.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积极推行科学文明餐饮消费模式,推进“光盘行动”“文明餐桌”等实践活动,引导餐饮企业主动提示适量点餐、减菜打包,倡导提供“半份菜”“小盘菜”“儿童餐”,鼓励消费者节约用餐。充分发挥媒体、消费者等社会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15服务热线反映举报餐饮服务经营者浪费行为。(县经济发展促进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参与)

14.做好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理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各项反食品浪费措施。建立健全单位食堂节约用餐制度,加强食品、储存、加工动态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加工、配餐。建立动态备餐制度,鼓励采取按量配餐、小份供餐等方式,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合理搭配菜品,注重膳食平衡。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各部门参与)

15.严格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接待、会议和培训用餐标准,执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按照健康、节约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各单位按职能负责)

16.建立健全学校餐饮节约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就餐现场管理,加大就餐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优化供餐服务,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强化家校合作和家庭教育,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粮食节约实践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良好饮食习惯。(县教育局牵头,团县委、县妇联参与)

17.减少家庭和个人食品浪费。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加大合理膳食科普宣传力度,倡导营养均衡、科学文明、杜绝浪费的饮食习惯,推动公众“健康饮食”的形成和巩固。鼓励家庭科学制定膳食计划,按需采买食品,充分利用食材。提倡采用小分量、多样化、营养搭配的烹饪方式。(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明办参与)

18.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厨余垃圾分类投放体系和收运体系,推动完善分类投放设施和收集设施,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的投资运营。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厨余垃圾有效分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六)节粮减损宣传教育引导

19.开展节粮减损文明创建。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文明风尚活动,并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创建内容,切实发挥各类创建活动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推动将节粮减损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等,深入推进节粮减损工作。(县文明办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参与)

20.强化节粮舆论宣传。结合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向城乡居民深入宣传节粮减损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普及节粮减损相关知识,引导养成节粮健康消费习惯。依托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加大节粮减损公益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主题宣传活动,巩固行动成果。加强粮食安全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县经济发展促进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明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参与)

21.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引导作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严格控制酒席规模和标准,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各部门要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坚决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压实工作责任,将粮食节约减损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真正把节粮减损摆在重要位置。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作为,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制度标准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强化依法依规管粮节粮,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做好粮食节约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或推广工作。(县司法局、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调查评估

研究建立粮食损失浪费调查评估方法及指标体系,定期对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餐饮全链条进行损失浪费调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指导改进粮食节约减损工作。(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监督管理

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及时总结推广餐饮企业、机关、学校等部门和单位节约粮食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考核指标任务分工表


附件:

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考核指标任务分工表

 

考核内容

材料要求

分值

责任部门

报送时间

组织领导(0.6分)

1.政府有关部门成立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协调机制。

成立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专班

0.2

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每年底

2.制定本地方反食品浪费具体办法,确定反食品浪费目标任务。(不限制印发年份,只要政策有效执行中)

制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实施方案》

0.2

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其他行业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

县直有关单位

3.开展专题研究

会议纪要、调研报告、新闻稿或相关证明材料。

0.2

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调查监测(0.3分)

4.本地区本年度粮食生产加工环节损失调查数据报告并按期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提供相关粮食损失和食品浪费数据报告对粮食加工环节数据暂不要求。

0.15

县农业农村局


5.本年度粮食储存流通环节损失损耗调查数据报告并按期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提供相关粮食损失和食品浪费数据报告对粮食流通环节数据暂不要求。

0.15

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餐饮环节食品浪费监测评估体系或抽样调查制度

监督调查分析评估报告或总结(2023年度暂不作要求)




社会共治(0.5分)

6.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本年度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情况。

提供在县级党委或政府或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官方平台上公布情况的截图。2023年年度情况可于2024年初公布。

0.2

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7.开展反食品浪费群众性活动,推动反食品浪费工作进餐饮经营单位、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

反食品浪费群众性活动总结报告。

0.3

县经济发展促进局、教育局、机关事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管理监督和宣传教育(0.6分)

8.印发加强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政策文件,压实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主体责任。

提供加强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政策文件,以及加强餐饮行业管理情况的报告。(不限制印发年份,只要政策有效执行中,起到加强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作用的即可)

0.2

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9.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明显浪费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或作出行政处罚。

提供监督检查情况报告、新闻稿、检查处理情况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0.2

县市场监管局


10.组织各类新闻媒体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广告等形式开展反食品浪费常态化宣传教育的。

提供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情况报告。

0.2

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