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能源发展
“十四五”规划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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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根据《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清远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能源发展基础和形势
第一节 能源资源及发展现状
一、资源储量及分布情况
我县能源资源主要是水力资源、林木资源,以及正在开发的风能、太阳能,目前未发现石油、天然气资源和核电燃料。
(一)水力资源
我县位于清远市西北部,南岭山脉西南麓,县内溪河总流域面积达1396平方公里,年径流集(雨)水面积1538.98平方公里。主要溪河有8条,年平均降雨量1753.3毫米,雨量充沛,境内大多是山区性河流,山高坡陡河床比降落差大,水能资源十分丰富。全县水能理论蕴藏量15.8万千瓦,可开发的水能资源14万千瓦。截至2020年底已开发的资源为14.51万千瓦时。
(二)光热风资源
我县地处中亚热带,属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又有大陆性山地气候特点。四季分明,日照充足,年日照时数可达1333.0小时,属于日照资源较丰富地区,发展太阳能热利用具有很大的潜力。我县地形以丘陵和中、低山为主,整体地势是由北向南和由东向西倾斜,地层稳定,水流四方,地形山水交错。年平均风速为1.4m/s。常年主导风向SE、SSE和ESE的平均风速分别为1.70、1.60、1.90m/s。次主导风向ENE、E的平均风速分别为2.40、2.30m/s。常年最大风速出现在SSW,风速为3.0m/s。全县光热风资源较为丰富,有利于发展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
(三)生物质资源
全县林地面积10.6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5.58%,森林蓄积量991.92万立方米,林木品种繁多,有丰富的林业三剩余物,生物质能较丰富。此外还有沼气、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可利用生物质能。
二、能源发展现状
(一)能源工业结构
我县能源生产以水电为主,其他能源比重较小,能源结构较为简单。2020年全县水力发电量4亿千瓦时。
(二)能源企业发展现状
发电企业方面,现有水电站257座,装机容量14.51万千瓦。供电企业方面,主要依托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连山供电局。
(三)生态环保工业产业体系逐步形成
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大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以清洁能源工业为龙头,重点发展电力、农林产品深加工,走生态工业发展道路。到2020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0.92亿元。
第二节 “十三五”能源发展成果
“十三五”期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能源项目建设、供应能力、运行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源惠民、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优化发展环境成效显著,为今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能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十三五”期间,能源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一批重点能源项目全面建成,一批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一)水电站增效扩容顺利实施
以“改善水生态、促进节能减排、发展生态型水电”为目标,从2016至2020年,本县完成2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电站装机容量新增0.09万千瓦。
(二)电网建设成效显著
110千伏网架结构持续加强,基本形成环网结构供电,3座110千伏变电站均能转供负荷。110千伏变电容量随经济发展需求不断增加,110千伏主变容量累计建成规模达22.15万千伏安。35千伏变电站布点覆盖全县7个乡镇,有效保障乡村电力需求。
“十三五”期间,实际新建及改造中压线路59.666km,开关柜24面,电缆分接箱20台,柱上开关98台,电缆管沟2.2218km,开关站1座。实际新建及改造配变133台,容量40.045MVA,涉及台区169个,配电站2座,低压线路822.4186km,无功补偿14.56MVar,电能表4371只。
至2020年,清远供电局中压配电网共有公用线路28回,线路总长度为650.5km,公用配变容量128.962MVA,低压线路总长度为2735km。
经过“十三五”电网建设改造,连山供电局配电网运行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至2020年底,供电可靠率为99.94%;综合电压合格率为99.999%,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到100%,智能电表覆盖率达到100%,配电通信网覆盖率达到100%。10(20)kV线路联络率为82.14%,可转供电率为82.14%,户均配变容量为2.54kVA/户。
(三)县域燃气发展迅速
我县制定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域燃气专项规划》,引进珠江燃气有限公司进行规划建设,建设了燃气站和管道,实现了燃气进社会、进单位、进住户。
(四)太阳能光伏发电取得明显进展
我县以山为主,不适宜发展集中式光伏,而适合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目前,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有76户,总装机容量有1494.75千瓦,全年发电量有123.6万度。
(五)新能源充电设施和汽车逐步普及
我县截至2020年底现有各类34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含高速公路服务站),大部分城镇建立了充电桩。其中,县城吉田镇建有充电站1个,充电桩8个。
(六)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切实做好淘汰落后产能整改工作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8〕85号)《清远市2018年度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清经信函〔2018〕133号)文件精神,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按部门职责分工,并成立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于2016年底完成了对鑫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设备拆除,下达了给鑫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钢铁行业化解地剩产能25万吨省级配套奖补资金200万元。
(七)风电发电项目列入规划
连山大散、犁头山等2个风电项目列入了市、县“十四五”规划。目前我县只有连山大散风电项目列入《广东省陆上风电2016年-2030的规划》。今年上报了大山、犁头山等12个风电项目到市争取列入《广东省陆上风电2016年-2030年的规划》。
我县与清远新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开发范大散、芙蓉山、大风坑、梅洞、太保、六雪、龙头坪、上帅风电场。项目建设规划总规模50万千瓦,投资概算35亿元。计划“十四五”期间完成以上七个风电项目核准并开工建设。
我县与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开发大山、犁头山、横水顶风电场。项目建设规划总规模15万千瓦,总投资概算13亿元。项目单位正在做项目开发核准所需的前期工作,正在申报审批核准相关手续。计划“十四五”期间完成以上三个风电项目核准并开工建设。
二、能源结构不断优化
广泛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积极开发生物质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结构不断得到改善,新能源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2020年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调整为天然气3.21%、一次电力及其他61.85%、油品34.94%。
三、单位GDP综合能耗不断降低
积极推进产业政策与能源政策相结合,加快工业结构升级,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GDP由2015年26.78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8.13亿元,年均增速7.32%,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年均增速3.89%,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年均下降5.5%,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年均增速5.43%。
2020年,万元GDP综合能耗0.351吨标煤/万元,比“十三五”规划目标0.404吨标煤/万元下降13.12%。能源节约和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果。
表1-1 “十三五”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能源发展主要成就
一、面临的主要机遇
从外部环境来看,一是国家能源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国家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推动低碳能源补贴及能源价格改革,给予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质能源一系列优惠政策。二是随着广东省深入实施大湾区融合,将进一步加大对粤北地区实施资源就地转换战略,延长资源产业的链条,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力度,这将有利于连山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材料产业。三是国家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的机遇。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区域发展扶持工作,加大扶贫开发投入,本县大部分地区被纳入脱贫攻坚规划,将为本县边远地区加快分布式能源建设带来发展机遇,有利于本县全面推进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工程、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沼气池建设、秸秆等生物质燃料综合利用等项目的建设,同时为本县进一步开发新能源资源,提高新能源利用率,调整能源结构提供了有利条件。国家能源局一系列指导意见中多次提出新能源产业发展是重要任务之一。
二、内部环境
本县太阳能资源可利用率较高,本县大部分地区多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较多、近年平均日照时数在1330小时以上。本县境内的太阳照射受地形影响较小,大部分地区日照都十分丰富,太阳辐射能量较高,空气透明度好、太阳辐射在大气中的损耗较少;全县太阳总辐射在年内分布差别不大、变化基本平稳,有利于太阳能发电电力的稳定输出,有非常好的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
三、主要问题
根据广东省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按照“一区”发展定位,重点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大力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构建和巩固北部生态屏障。发展与生态功能相适应的生态型产业,以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为引领,实现高水平保护中的高质量发展,但是能源发展方式的改变、节能减排硬性指标的约束等对能源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本县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制造业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产品结构及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等也对能源结构、能源供给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能源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加以解决,主要是:
(一)可再生生物质能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短期内难以实现
农村能源的建设还停留在节能灶推广和户用沼气的开发上。而大量优质的木质生物质直接燃烧,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如何将先进的生物质能技术与我县丰富的农林资源相结合,将良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是我县能源建设的重要课题。
(二)平衡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加大
能源发展面临的环境制约越来越大。本县是国家生态功能区,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资源比较丰富,但受 林地指标、耕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制约,丰富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开发利用还不充分。
(三)能源结构不够合理及能源产业基础仍然薄弱
目前本县能源生产和消费还是以电力为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用率较低,能源结构较简单,与构建连山“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结构体系还有差距。
已建成的水电站不同程度地存在设备老化、技术落后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电力发展和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可靠性及电能的利用率;电网35kV线路多为单链、单辐射供电结构,网架结构较薄弱,能源外送通道容量有限;天然气管网建设严重滞后。
(四)能源信息监控和应急水平有待提升和能源体制机制尚未完善
现有能源监控系统仍处在起步阶段,监测站点少,监控能力不足;城市能源应急保障能力相对不足,能源供应安全存在一定风险,能源应急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能源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加大,特别是能源投融资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主要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有待理顺,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标准和服务体系尚待健全完善。
(五)能源技术种类单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除了有完善的电网外,天然气还未启动集中供气。县内丰富的农林生物质资源并未加以有效利用。随着我县农林产品生产逐步迈向深加工领域,增加了加工废弃物的总量。如何综合开发当地资源,改善当地能源供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将成为我县在能源建设中尚待解决的问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能源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十四五”时期,是连山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繁荣文明幸福美丽新连山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抢抓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历史机遇,奋力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与全国同步实行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的重要时期。为指导本县“十四五”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节能优先
把节约优先贯穿于经济社会及能源发展的全过程,集约高效开发能源,科学合理使用能源,大力提高能源效率,加快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节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以较少的能源消费支撑较快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发展为要
以保障安全稳定供应为前提,深入挖掘资源潜力,大力发展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能源项目,进一步扩大能源生产规模,完善能源替代和储备应急体系,着力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三、坚持创新发展
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培育以能源节约、低碳技术以及能源利用方式改进为代表的新兴能源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现代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开发应用,不断提升能源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坚持民生为本
把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能条件作为能源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加快农村地区能源发展,加大重要能源运输通道和基本能源保障建设力度,实现产业做强做大与人民群众用能条件改善的有机统一。
五、坚持清洁为基本
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坚持资源转化利用,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保持水力发电利用水平,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本规划的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本规划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新能源的储量、分布和特点,客观分析发展基础,结合新能源技术发展趋势和能源生产消费方式变革,提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十四五”期间的新能源开发布局和开发时序。分析了全县能源发展基础及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本县能源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本县能源相关政策、行业规划和安排重点项目建设与投资的基本依据。
通过规划为合理有序开发新能源、促进经济发展和新能源建设提供项目决策依据。为新能源的开发与地区的经济、社会、环境和电网发展相协调奠定科学基础,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促进新能源资源的规模化开发,有效降低我县新能源的开发成本,提高其在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力。
综合考虑资源、环境、安全、技术、经济等因素,结合发展实际,确定本县“十四五”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一)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十四五”期间,既要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能源保障,又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技术改造,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降低单位产品能源消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至2025年本县能源消费量控制在15.56万吨标煤,年均增长1.48%,其中:天然气0.02亿立方,年增长26.81%。
(二)能源结构优化目标
加强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化水电调度,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大规模发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在工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9.16%,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8.43%左右。
(三)电源点发展目标
以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合理布局电源建设,优化电源结构。继续推进一批风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力争到“十四五”末本县清洁能源发电比重达65%。
(四)电网发展目标
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建设县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总结电力需求侧管理经验,落实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引导电网企业支持和配合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调峰和需求侧响应能力。
(五)天然气利用目标
按照公平准入、设施公用、多气源、双管网、互联互通、保障安全的要求,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建设天然气管网工程;推进天然气下游产业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天然气管道向乡镇延伸。
(六)抽水蓄能电站
抽水蓄能电站是电力系统中最可靠、最经济、寿命周期长、容量大、技术最成熟的储能装置,是新能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期间,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的各项工作。
(七)推进农业农村节能
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
(八)节能重点目标
电机系统能效提升、绿色照明、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表2-2 “十四五”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能源发展主要指标体系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优化能源结构
一、改造区域电力网络
积极推进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建设骨干电网工程,增强电力输送能力。加快建设区域电网,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现城乡电力服务一体化。“十四五”期间,逐步落实配网工程,保障民生需求及电能质量,规划投资4638万元;增加主网建设,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规划投资1692万元。
二、加大天然气利用力度
重点建设好县县通天然气管网工程,加快推进粤北天然气主干管网连接连山段干线工程建设,推动天然气管道连通工程,逐步扩大供应范围。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推动天然气在工业燃料、交通、民用等领域应用,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争取“十四五”期间完成县县通吉田接收调压站、连山LNG站二期项目、连山至永和工业园区燃气管网等新建任务。
三、开展油品的升级换代
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适时开展油品的升级换代,重点建设CNG加油加气站,发展清洁能源做好油改气工作,开展多种经营,满足消费者多方面需求。大力发展非油品销售,扩大经营范围,开发本地特色产品,适时开展互联网+业务,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为加快解决农村及偏远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问题,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成品油需求,缓解供需矛盾,严格对照省市加油加气站布点规划要求,加大对乡镇农村加油站布点选址建设工作,确保加油站建设项目有序开展。争取“十四五”期间完成县城东出口加油站、福堂加油站、禾洞镇加油站、白石加油站等新建任务,做好利用油库闲置土地置换建设加油站建站立项工作。积极协调,稳步推进。积极联系国土、规划、安监、消防、气象、环保等部门,形成合力,推进在建、拟建加油站的建设工作。此4处加油站点建成后,将打造我县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四、优化提升中小水电站的管理水平
完善小水电建管制度,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严控新建项目。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实施以安全、环保为目标的小水电绿色改造,提高电站安全水平,提升机组运行效率;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小水电站,考虑适时予以关停,并做好供电工作;严格控制新建小水电项目,鼓励和支持小水电站自行退出;涉及独立供电、防洪、供水、灌溉等民生需求的退出类电站,要妥善考虑公益性功能的替代方案。
五、加快建筑领域节能发展
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机制,加强一级建筑节能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鼓励发展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推进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建筑应用。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推动农村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农房建设技术应用。
第二节 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
一、有序开发风能发电
有计划地推进风电的规模化开发和管理,有序开发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建成大散风力发电项目,积极推进犁头山风电场、芙蓉山风电场、大山风电场、芙蓉山风电场、大风坑风电场、梅洞风电场、太保风电场、六雪风电场、龙头坪风电场、上帅风电场前期工作并适时开工建设。
二、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开发
充分考虑当地光伏扶贫的发展潜力、规划和建设情况,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的原则,提高电网接纳光伏发电的能力,采用智能电网等先进技术,保证光伏电站安全和电网可靠运行。积极开展太阳能资源评估工作,鼓励在可利用建筑面充裕、电网接入条件好、电力负荷较大的工业园以及结合已建的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粮库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农村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的建设。
三、生物质能源开发
生物质能被称为世界第四大能源,是太阳能以化学能形式贮存在生物质中。生物质能蕴藏在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等可以生长的有机物中,它来源于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唯一一种可再生的碳源。生物质能具有资源分布广、环境影响小、可以永续利用等特点。生物质的种类很多,植物中最主要的有木材和农作物秸秆等农林废弃物。植物生物质能几乎不含硫、含氮很少,因此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但目前由于得不到合理利用,目前我国仍没有切实可行的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体系,大量的农林废弃物被焚烧,造成了严重污染,也浪费了大量资源。发展生物质发电则是一种解决生物质能利用的理想方法,一方面可以增加电力供给,对促进节能减排和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减少了由于农林废弃物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具有巨大的环境效益。
第三节 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一、完善主干输电网架结构
加大主干输电网建设改造力度,稳步推进电网智能化,积极推进主干输电网规划建设,全面提高电网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现代输电网。
二、增强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加强配电网络结构建设,实现10千伏线路N-1通过率城镇100%、农村84%。增加配电网电源布点,有效提升户均配变容量,2025年城镇、农村分别达3.5千伏安、2.6千伏安,偏远自然村台区不低于2千伏安;合理增加配电布点,进一步缩短台区低压供电半径;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替代工程的配套电网建设,保障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多元负荷无障碍接入需要。提高电网装备水平,优化设备序列,简化设备类型,全面淘汰S9及以下高损耗配变;推进配电自动化全覆盖,实现配电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提高电网应对极端气候条件下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三、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积极适应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型产业发展以及农民消费升级的用电需求,推进新型小城镇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十四五”期间重点通过新建、改造10千伏架空线或电缆线路59.4千米,开关柜9面;配电变压器46台共11720KVA;低压线路460千米,全面解决农网装备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加强低压配电网建设,合理规划台区布点,加强集中改造,有效提高农网户均配变容量,全面提高农网供电质量、可靠性和防御自然灾害能力,确保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均能达到国家标准水平。
四、加快构建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
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和建设,以满足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需求。至2025年,根据我县高速公路服务区实际,在社会停车场所,布局建设8座公共充电站,16-20个公共充电桩,以满足社会充电需要;引导和推进社区、企业、政府机关停车场所配建2-5个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至2025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条件地方建设氢能汽车充电站。
第四节 加速能源建设管理水平
一、探索协调有效的能源治理体系,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研究明确电网输电成本和地区间交叉补贴。完善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差别价格政策,对超能耗产品实行惩罚性定价。研究分布式能源、需求侧响应、储能发展配套价格政策,探索实施绿色电价、峰谷电价、尖峰电价、高可靠性用气用电价格、气电联动价格等导向型价格政策,充分发挥能源市场价格杠杆调节作用。配合国家油气体制机制改革进程,落实关于城市燃气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相关工作,合理调整城市燃气天然气管道输配价格,以全省“县县通”工程建设为契机,依法依规突破特许经营权限改善燃气营商环境,探索不断降低天然气价格至合理水平。
二、推进建设能源安全预警体系
加强能源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搭建主要能源品种的监测预警系统,加强能源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提升突发事件预警能效,增强能源决策服务能力。做好全县燃气、电等重要能源产品供应情况及价格走势的跟踪监测,对能源供求变化、能源价格波动以及能源安全风险状况等进行预测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并响应解决。
三、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重点加强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遏制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事故,加强管道检测和巡查,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严防安全隐患。对市燃气中转站站场设备进行更新维护,继续完善站场管理制度。切实开展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建立完善城镇燃气、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实施动态化管理。加强输变电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安全管理,开展常态化安全排查,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对重要的联网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等,尤其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深入排查整改风险隐患,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四、建设应急联动处置体系
建立健全能源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组织,增强应对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及受遏制等极端状态下能源供应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完善电力用户应急自备电源配置,加强公用应急移动电源建设。完善油气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
第四章 能耗双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全县单位GDP能耗完成清远市下达的分解任务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新增控制在1万吨标准煤左右。
二、全面强化能耗双控
(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根据市下达的指标任务,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分解落实至本级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强化能耗双控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节能工作不力、能耗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及时通报约谈,并按国家和省要求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二)完善能耗双控管理制度。县编制新增用能需求较大的产业规划、能源规划以及制定重大政策、布局重大项目时,应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充分做好衔接,按照目标任务倒推项目用能空间。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要素配置,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用能需求。强化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测预警,坚持形势分析制度和晴雨表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切实发挥节能审查制度的源头把控作用,强化新建项目对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对未落实用能指标的项目,节能审查一律不予批准。全面梳理在建、拟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建立节能审查实施情况定期调度机制,按月报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含)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含)千瓦时以上项目节能审查情况。
(四)严格节能监督执法。全面加强县两级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制定节能监察年度计划,全面开展“两高”行业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项目,以及把关不严、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力的项目,严格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实行节能监察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问责,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责任。
三、积极推进结构优化调整
(一)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加快推动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源要素集聚能力,能耗指标优先保障低能耗高附加值项目。
(二)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对可再生能源消纳量超出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对应的能源消费量,不计入相关地区能耗双控考核。
(一)工业节能。全面梳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含)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含)千瓦时以上用能企业清单,强化用能监测监管。以钢铁铸造、化工、有色金属等“两高”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节能诊断,推进生产线节能改造和绿色化升级。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2.0%以上。
(二)建筑节能。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做好条例宣传和普法工作。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管控和运行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因地制宜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底,全县城镇新增节能建筑面积、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省、市要求。
(三)交通运输节能。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强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引导绿色出行,城市公共交通、绿色出行方式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较2020年有所提升,城市公交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车辆数比2020年有所增长。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广液化天然气(LNG)农村使用率。
(四)消费流通节能。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全面清理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节能家电等绿色产品消费领域存在的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优先采购使用绿色产品。鼓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等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节能改造。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为主体,持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
(五)公共机构节能。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下降率达到国家要求的进度目标。
(六)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明确重点用能单位合法用能额度和能耗强度指标,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数据接入。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高能效水平。
五、完善配套政策
(一)价格政策。加强差别电价政策、强制性节能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衔接,对能源消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严格执行惩罚性价格和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对主要耗能行业的用能单位按照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二)财政税收政策。加大节能降耗相关资金统筹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强化节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充分发挥税收对节能工作的重要作用。
(三)绿色金融政策。严格审核“两高”项目融资申请,对产能过剩、落后产能以及“两高”行业严格授信管理。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项目、节能重点工程项目的融资支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进一步推广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创新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金融产品。
(四)市场化机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鼓励电力用户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风险评估
一、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与清远市重大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保持一致。本规划与清远市其他专项规划充分衔接,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保持能源需求低速增长,持续优化能源供应机构和消费模式,使能源消费更加高效、清洁、低碳,环境效益进一步凸显。加快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优化能源发展结构,有利于降低污染物排放,将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
二、能源开发生产环保措施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切实加大能源项目的评估和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建设生产环节的环境保护措施。所有能源项目要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加强煤渣、脱硫副产品、脱硝副产物等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利用与处置,降低对水体、土壤等的影响。有条件的能源项目尽量利用中水,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三、环境保护措施
充分发挥能源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做好各能源品种之前的规划衔接,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能源资源,依据规划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项目实施方案,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能源产供销各环节的环境保护。优先采用高效率、低污染的能源生产设备,大力推广利用清洁能源,不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节能改造,提升环保水平。
加强能源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全面贯彻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能源项目开发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的能源开发生产的生态保护与环境监管,强调具体项目实施要进行项目环评,注意落实环保要求并配套完善的环保措施。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认真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把可能影响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决策之前。在政策、项目、活动的制定或实施之前,通过全面科学地分析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预测其后果和损害程度,预估责任主体的承受能力,风险化解措施,风险事件应急预案,进而综合评定风险等级。每个能源建设项目需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其他完备手续。
第六章 “十四五”能源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衔接
积极对接国家、省相关能源规划,分解落实约束性目标,明确相关主体工作责任,共同推进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统筹安排项目建设,重点做好能源项目建设用地、环境总量指标平衡,协调能源规划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储备等专项规划,做好公众沟通,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和顺利落地。
二、加强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本规划的落实。各乡镇积极推进本辖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及节能降耗、能源建设用地落实等工作。有关能源企业应依据本规划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三、加强政策支持
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及清远市能源领域法规政策,及时推动制定地方配套落实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能源节约和清洁能源利用。加大对公益性能源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积极探索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股权、债权融资。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财政支持、新能源公开公平接入和能源产业衔接配合,以及能源领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梳理整合现有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扶持政策、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
四、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开发建设秩序
严格建设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不符合国家能源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国土、环保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审核、许可手续,金融机构不予贷款。进一步完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形成更加科学、规范、透明的管理办法。
五、加强节能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利用多种传播渠道广泛宣传节能法规、标准、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大政府、企业、执法监察等节能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节能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十四五”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拟建设重大能源项目表
带★的为清远市重点节能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