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21年5月31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明辉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索引号: | 11441825007323013N/2021-0019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名称: | 关于陈明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02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21年5月31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明辉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主办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873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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