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s.gov.cn)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县行政办公大楼8楼;邮编:513200)。
一、概述
2013年,我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条例》,采取有力措施,做到了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明确由副县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法制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去年,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全县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各政务公开成员单位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安排联络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查报送等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严格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印发了《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山府办发[2013]24号),进一步加强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创新公开形式。我县主要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系统、宣传栏、电子大屏幕、政府公报、连山通讯、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完善和拓宽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功能,依托政府信息网络发布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服务功能。同时,开通电子政务系统,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渠道。
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304条,其中政务信息875条,新闻、通知公告及工作动态等信息1114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5条,人事任免信息类14条,应急预案类信息9条,政府工作报告5条,网上咨询242条。
(二)通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编辑4期,刊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县政府文件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等46份,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级部门、各镇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免费赠阅。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申请专栏,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3年,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县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县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存在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信息公开没有及时更新;二是个别单位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涉及民生的热点信息少,与群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政务服务,规范公开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热点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的互动板块,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信息互通提供更多、更好的平台。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完善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做到依法公开,答复合法有据、严谨规范。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