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人社任〔2017〕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陈志坚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唐洪辉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林海波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吴俐蓉同志为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县版权局)副局长职务;
李修琴同志为县档案局副局长;
范庆军同志为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吴学宗同志为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温建文同志为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陆荣军同志为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免去其小三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彭永军同志为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何宏田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巡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焕华同志为县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所长;
黄云同志为县公安局太保派出所所长;
聘任蒋耀双同志为禾洞农林场场长,免去其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邓远欣同志的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莫少勇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辉祥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孔祥院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天华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聂惠丽同志的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杰雄同志的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越红同志的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7日